一、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处合署办公,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,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。
二、负责落实纪委的日常工作,承办纪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及会务工作。负责文秘与档案管理工作、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与上报工作、纪委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工作。
三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维护党的纪律。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。
四、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开展对教职工的廉洁教育;深入调查研究,提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;加强制度建设,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。
五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。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、过程进行监督,参与人事任免、财务管理、基建(修缮)工程、招标采购、招生录取、推优入党、科研经费、学生管理、后勤服务、党务公开、院务公开、安全稳定等工作,对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,履行监督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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